转发郊区教体局《关于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23-10-10】 【点击量: 】
各学校:
为继续落实好《关于印发<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教〔2017〕92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确定受助对象。对于上学期已认定的受助对象,请各学校再次核实相关信息后报送《铜陵市郊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附件2)表格电子档和纸质盖章扫描件,转出、毕业的请去除。如本学期有转入、新增受助对象,请根据文件要求提供《铜陵市郊区残疾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进行认定。
2、审核审批。残疾资助项目学生申请材料先由学校负责审查, 并于11月25日前将收集好的学生花名册电子档发送至1300681960@qq.com,联系电话:0562-2899971,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区教育局2011办公室,教育局会同同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认定的拟受助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个人申请及审批材料不退回。
(另中职学校学生本人残疾的在区残联申请,资助标准由残联制定);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帮助其接受良好的教育。
附件:1.铜陵市郊区残疾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
2.铜陵市郊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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