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为教师上好“开学第一课”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8-30】 【点击量: 】
为弘扬新时代教师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我校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8月29日上午,我校组织全体班主任在九楼会议室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会上,纪委监察室主任邵峰带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全体班主任提出要牢记准则内容,规范自身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确保《准则》落到实处。通过学习,班主任们对《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内容有了更清晰更准确的认识,均表示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能遵守准则内容,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学习后校工会组织全体班主任签订了十项准则承诺书
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坚定政治方向。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五、潜心教书育人。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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