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人:实习科】 【发布时间:2014-10-06】 【点击量: 】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实习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校校部制管理模式,加强和规范实习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合称物品)的管理,减少浪费,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特制定本办法(此办法仅适用于实习实训教学所用物品的管理)。
第一章 物品范围、分类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品为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实习实训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不能复原的物质材料。如:车削实训用圆钢、铝棒,焊接、钳工实训用试块等金属材料、车削实训用尼龙棒等非金属材料、机油、氧气、乙炔等。
低值品: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能长期使用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物资。如:低值的仪器、仪表、工卡量具、一般器皿等。
易耗品:指电子元器件、零配件、电线、一般刀刃具、玻璃器皿等。
第二章 物品购置计划
第二条 实习实训物品实行计划管理,各部根据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模块、课题,结合上学期实际使用和各实训室库存的情况,申报学期实习实训物品采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申购计划表中所需物品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技术参数要填写清楚、准确,并注明物品采购预算单价、总价和用途。
第三条 物品采购预算总价,各部结合本部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模块、课题、班级数、学生数,课时量及专业特点,原则上不超过学期实习实训学生人均金额计算,第一学期人均12元,第二学期人均50元,第三学期人均70元,第四学期人均60元,各类技能竞赛、考证所需物品另计。
第三章 物品采购计划审批
第四条 实习科根据每学期各部上报的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模块、课题,结合各部库存情况,审核实习实训物品采购计划后,各部按中心相关规定报领导审批。
第四章 物品购置
第五条 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总务科按照校领导审批的实习实训物品采购计划,在采购经费预算内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各部提供技术支持,委派各实训室负责人或专业教师把好质量关。其它特殊情况下购置的实习实训物品除外。
第五章 验收入库
第六条 各部和实习科共同负责对购置物品应进行验收,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双方签字。并办理登记造册和及时入库手续。物品登记册送实习科一份备案。验收或“三包”期间使用发现问题,总务科应及时找供货、运输单位进行退、换、赔、补货等。
第六章 物品管理
第七条 各部应创造条件改善库房环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库存物品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标识清楚、帐卡物相符,并规范领用手续。
第八条 每学期末各部要组织实地盘点一次,做到心中有数,并将盘点对照表送实习科一份备案。
第九条 各部应定期检查实训室防盗、防水、防腐、防火、防爆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物品报废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废品作价处理,统一由各部和总务科按程序审批和处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置。各部到总务科填写“报废单”,详细记录物资名称、数量、报废处理原因、时间、责任人。并办理具体报废消帐手续,报废清单送实习科一份备案。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各司其职。其运行情况将作为各部实习实训教学年度绩效考核一项指标进行考核。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实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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