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省人社厅文件】 【发布人:储立群】 【发布时间:2020-04-13】 【点击量: 】
请各位老师查看《关于推荐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下周一(4月20日)下班前将材料交到校教研室。谢谢!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有关精神,加强我省职业能力建设建章立制、政策制定及项目评审的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省厅拟对现有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库进行更新完善。现请各地围绕职业培训、技能人才综合、技工教育3个领域,对照3个附件填写说明,认真遴选推荐省级专家,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件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纳入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库的专家,由省厅颁发聘任证书(电子版),并实行聘期管理服务。
联系人:张位中
电 话:0551—62635052或15155118895
邮 箱:364610255@qq.com
附件 1.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职业培训领域)
2.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技能人才综合领域)
3.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技工教育领域)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职业培训领域)
报送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男性、女性分别不超过58周岁、53周岁) |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规范全称) | 从事岗位(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行政职务 (选择其中与工作岗位联系最紧密、最主要的一项填写) | 本领域专长及主要业绩 (简要概括个人近10年重要工作业绩贡献,不超过150字) | 获得的国家和省级主要荣誉奖项(先填国家级后填省级,同类荣誉奖项只填写最高层次或最新获得的) | 联系方式 (填1个常用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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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示例 | 张三 | 男 | 48 | 安徽******* | 汽车工程/数控技术/行政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院长 | 领域专长:组织实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主要业绩:
| 1、2018年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2016年获得国务院授予的政府特殊津贴; 3、2014年获得安徽省科技厅授予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 |
填写说明:1、专家遴选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直部门等。2、推荐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推荐对象为省直部门人员的,应具有或相当于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3、每个设区的市人社部门推荐职业培训领域的专家不少于5人,符合条件的专家多推不限,省属企业及央企驻皖分支机构实行属地推荐;4、各设区市报送的,加盖市人社局公章;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的,加盖部门内设机构公章。
附件2
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技能人才综合领域)
报送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男性、女性分别不超过58周岁、53周岁) |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规范全称) | 从事岗位(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行政职务 (选择其中与工作岗位联系最紧密、最主要的一项填写) | 本领域专长及主要业绩 (简要概括个人近10年重要工作业绩贡献,不超过150字) | 获得的国家和省级主要荣誉奖项(先填国家级后填省级,同类荣誉奖项只填写最高层次或最新获得的) | 联系方式 (填1个常用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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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三 | 男 | 48 | 安徽******* | 汽车工程/数控技术/行政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院长 | 领域专长:技能人才发展规划;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政策研究;世界技能大赛赛制研究部和备战集训。 主要业绩: 1、2018年牵头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2010年至2019年,取得国家发明专利**项,使用新型专利**项; 3、2013年参与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标准制定工作。 | 1、2018年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2016年获得国务院授予的政府特殊津贴; 3、2014年获得安徽省科技厅授予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 |
填写说明:1、专家遴选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直部门等。2、推荐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推荐对象为省直部门人员的,应具有或相当于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3、每个设区的市人社部门推荐技能人才综合领域的专家不少于5人,符合条件的专家多推不限,省属企业及央企驻皖分支机构实行属地推荐;4、此表包括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工艺美术非遗方面的专家。5、各设区市报送的,加盖市人社局公章;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的,加盖部门内设机构公章。
附件3
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家推荐表(技工教育领域)
报送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男性、女性分别不超过58周岁、53周岁) |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规范全称) | 从事岗位(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行政职务 (选择其中与工作岗位联系最紧密、最主要的一项填写) | 本领域专长及主要业绩 (简要概括个人近10年重要工作业绩贡献,不超过150字) | 获得的国家和省级主要荣誉奖项(先填国家级后填省级,同类荣誉奖项只填写最高层次或最新获得的) | 联系方式 (填1个常用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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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三 | 男 | 48 | 安徽******* | 汽车工程/数控技术/行政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院长 | 领域专长:技工院校规划及政策研究;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业绩: 1、2018年参与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制定; 2、2016年参与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调整修订工作; 3、2016年参与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标准制定。 | 1、2018年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2016年获得国务院授予的政府特殊津贴; 3、2014年获得安徽省科技厅授予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 |
填写说明:1、专家遴选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直部门等。2、推荐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推荐对象为省直部门人员的,应具有或相当于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熟悉技工教育尤其是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3、每个设区的市人社部门推荐技工教育领域的专家不少于5人,符合条件的专家多推不限,省属企业及央企驻皖分支机构实行属地推荐;4、各设区市报送的,加盖市人社局公章;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的,加盖部门内设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