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储立群】 【发布时间:2018-03-26】 【点击量: 】
皖教职成函〔2018〕16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
为深入学习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4号)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函〔2018〕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总结我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经验,继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与策略,大力助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决定举办第四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和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职教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各类职业院校及其合作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活动内容
征集反映通过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合作活动、推进产教融合的理论探索征文和典型实践案例。
三、案例、征文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求
1.主标题不超过25个字,可采取主标题加副标题形式。
2.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
(1)实施背景(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原因,如为落实什么要求,为破解什么问题,为达到什么目的等);
(2)主要做法(案例的主体部分,包括举措与保障,字数占三分之一以上);
(3)成果与成效(决定案例价值的部分,包括直接的成果、间接的成效、创新点和推广价值等,字数占三分之一左右);
(4)体会与思考(对案例的价值作出判断,分析存在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推进的地方及今后的思路)。
3.文稿用A4纸排版(主标题为小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为四号方正仿宋;正文一级标题为方正黑体、二级标题为方正楷体,行间距为28,段间距为0,),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4.案例为原创,文中引用应注明出处。
(二)征文要求
1.征文突出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工作模式、具体措施、实施效果的分析、总结、研究与思考。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清晰、文字精炼,文笔生动。
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较长的需提交300字左右的摘要。
3.来稿应为原创,引用应注明出处。
4.文稿用A4纸排版(主标题为小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为四号方正仿宋;正文一级标题为方正黑体、二级标题为方正楷体,行间距为28,段前段后距为0),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5.已在2015年-2017年省级校企合作征文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步骤
1.典型案例征集、主题征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2.省教育厅组成专家对典型案例、征文进行评选,分别按参评数的10%、20%、30%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3.遴选部分获奖者在全省校企合作对接会论坛交流。
五、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典型案例、主题征文文稿及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稿发至省教科院:xiaobingsheng@ahedu.gov.cn,邮件请命名为“**单位(个人)校企合作征文”(每单位一个压缩文件夹,命名为“**校企合作征文”,内分“典型案例”、“主题征文”2个子文件夹)。
联系人: 省教科院:肖丙生,0551-62655100
省教育厅职成处:饶庆眉,0551-62831846。
安徽省教育厅职成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