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省市级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6-11-07】 【点击量: 】
铜陵市教育局科室函件
铜教组函[2016]41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省市级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通知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彰评选和绩效评估工作省市级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教育评估机构评估专家和教育研究机构专任教学研究人员;普通高校、中小学和教师培训机构骨干教师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知国家和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教学(研究、管理)工作5年以上,一般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各类具体条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员
要求在职具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且为特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在职受聘为中职学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中职学校教师。
2.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员
要求在职受聘为中职学校高级职务职称的教师。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表彰评选专家库人员
熟悉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承担过中小学教师表彰评选任务且具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4.安徽省特级教师评选专家库人员
要求在职具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且为特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在职受聘为中职学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中职学校教师。
5.安徽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改革项目和中小学教师培训绩效评估专家库人员
熟悉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入选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库的人员。
6.铜陵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员(只填写铜陵市级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
要求在职具备高级职务职称中小学教师(含教研电教机构人员)。
三、推荐数量
1、铜陵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员:县区中学每学段、每学科推荐10—20人,不足10人,按实有人员推荐;小学55周岁以下高级职务职称的教师全部推荐。市直学校中学每学段、每学科推荐5—10人,不足5人的,按实有人员推荐,小学55周岁以下高级职务职称的教师全部推荐。
其中在职55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且为特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全部予以推荐;具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且入选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库的人员全部予以推荐。
2、县区推荐熟悉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1--3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条件,择优推荐,确保专家库的权威性和广泛性。
(二)在各县区和市直学校推荐基础上,市教育局将遴选确定专家库人选报省厅。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11月11日前将《铜陵市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电子版同时发送。其中作为省级专家推荐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同时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彰评选绩效评估工作省级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验印后附后)(附件2)一式一份。
联系电话:2825991;2832884;电子邮箱:zzrsk2009@163.com。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