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6-05-05】 【点击量: 】
皖教职成函〔2016〕2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总结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经验,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与策略,大力助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决定举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和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职教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各类职业院校及其合作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
二、活动内容
(一)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征集
选取校企合作效果明显、效益突出,有较强的示范性的案例。包括:
1.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和地方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2.地方政府出台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典型案例。
3.校企双方合作进行科研产品转化的典型案例。
(二)校企合作主题征文
反映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校企文化融合与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实践探索,以及对政府制定校企合作政策的建议等。
三、案例、征文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求
1.标题不超过25个字,可采取主标题加副标题形式。
2.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00—5000字。内容包括:
(1)实施背景(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原因,如为落实什么要求,为破解什么问题,为达到什么目的等);
(2)主要做法(案例的主体部分,包括举措与保障,字数占三分之一以上);
(3)成果与成效(决定案例价值的部分,包括直接的成果、间接的成效、创新点和推广价值等,字数占三分之一左右);
(4)体会与思考(对案例的价值作出判断,分析存在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推进的地方及今后的思路)。
3.文稿用A4纸排版(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4.案例为原创,文中引用应注明出处。
(二)征文要求
1.征文突出对校企合作政策、工作模式、具体措施、实施效果的分析、总结、研究与思考。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清晰、文字精炼,文笔生动。
2.征文体裁不限,篇幅较长的需提交300字左右的摘要。
3.来稿应为原创,引用应注明出处。
4.文稿用A4纸排版(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四、活动步骤
1.典型案例征集、主题征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
2.省教育厅组成专家对典型案例、征文进行评选,分别按参评数的10%、20%、30%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3.遴选部分获奖者在全省校企合作对接会论坛交流。
五、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典型案例、主题征文文稿及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稿发至省教育厅职成处:zcc@ahedu.gov.cn,邮件请命名为“**校企合作征文”(每单位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校企合作征文”,内分“典型案例”、“主题征文”2个子文件夹)。
安徽省教育厅职成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