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网上申办公积金提取业务正式开通,2日内即可办结提取!
【文章来源:】 【发布人:陈雅琴】 【发布时间:2018-01-09】 【点击量: 】
2017年12月20日,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铜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凡符合本《通知》提取范围和要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通过网上业务服务大厅申请和上传要件材料,在线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和枞阳县管理部现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网上提取业务范围及要件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
1、铜陵市辖区、县范围内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1,3-6,9-10页),或《不动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内容:本人承诺未结婚。签名、时间。以下同。);
4、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两面,以下同);
5、本人银行卡(仅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徽行卡带卡号的一面,以下同。不接受信用卡);
6、本人正面自拍照。
(二)购买二手住房提取
1、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铜陵市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
2、不动产权证;
3、契税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4、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5、本人银行卡;
6、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7、本人正面自拍照。
(三)承租自住住房提取
1、铜陵市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房证明;
3、申请人配偶无房证明(无配偶提供未婚承诺书);
4、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5、本人银行卡;
6、本人正面自拍照。
注:承租自住住房提取租金标准每月限额1000元,最长可以提取自申请时间起后6个月。
(四)离休、退休提取
离、退休人员提取前应先电话联系本单位经办人员,咨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情况。凡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的,提供下列材料提取。
1、《退休证》,或人社部门的退休证明,或单位劳资人事部门的退休证明;
2、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3、本人银行卡;
4、本人正面自拍照。
职工网上提取操作流程(登录网厅,先申请,后上传要件材料)
(一)登录个人网厅
1.登陆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tl.gov.cn),点击网页上方的“网厅入口”;
2.进入“个人用户”登录界面,输入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可修改)、验证码,点击“个人网厅登陆”。
(二)填写提取申请
1.点击“提取申请”,在弹出的“提取申请”框相应栏目,点击选择“提取类型”;
2.在申请提取栏目填写相应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3.点击“收件扫描”出现申请材料要求的对话框。(保留此页面,暂停)
(三)扫描或拍照申请材料
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将扫描件全部放入自己电脑创建的“文件夹”中。
(四)上传扫描或拍照材料
打开保留页面,弹出对话框,按下列步骤上传扫描或拍照材料;
1.在对话框上方选择申请材料相对应栏目点击;
2.点击“选择文件”,找到上述流程(三)创建的“文件夹”打开,选择所对应栏目的扫描或拍照材料双击,在对话框下方出现已选择的扫描或拍照材料(图片);
3.点击对话框下方“上传”,上传扫描或拍照材料结束;
4.其他相应扫描或拍照材料,按上述步骤分次上传;
5.所有扫描或拍照材料上传结束后,返回“提取申请”界面。
(五)业务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取资金的支付
职工网上提取操作完成“提交”后,由中心后台对职工申请及上传要件材料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批:
01
审批通过的
通过铜陵市住房公积金与银行“直联支付”结算的方式将审批后的公积金资金支付至职工在个人网厅上所绑定的银行卡,职工绑定的手机同步收到中心12329短信提取成功通知。
02
审批不通过的
个人网厅的业务提交页面出现不通过的具体意见,职工按照不通过的具体意见,修改“提取申请”栏目相应内容,或上传规定的扫描或拍照材料,再按网上提取操作流程(三)、(四)要求重新操作。
办理时限
正常完成提取操作和上传完整要件材料的,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取资金支付。
注意事项
(一)网上提取操作请按网上提取操作流程步骤要求谨慎操作;
(二)个人网厅提取操作手册可在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http://gjj.tl.gov.cn)上下载,请认真阅读。网厅上传的要件材料必须真实,伪造虚构的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网上填写申请中的缴存职工姓名与银行卡姓名必须一致。已绑定过手机号码的职工在网厅上不做修改;没有绑定的,输入个人手机号。
(四)操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62-5823000或手机号1895624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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