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 181号)精神,我校结合政策,调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我省原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各部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助学金政策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