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规定,我市2017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正式启动,旨在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书面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
书面审查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全市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在书面审查之列。 即日起,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开展认真审查,并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按照A、B、C三个等级标准,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建立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与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障金、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挂钩,加强对用人单位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提高用人单位失信违法成本。我校参加2017年度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获等级(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