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大讲堂进课堂--18酒店1、2班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纪实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0-30】 【点击量: 】
为普及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8级酒店二班班主任丛蓓老师特邀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倪暘律师,在周一的例行班会上为18级全体酒店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讲座。
本次普法课堂的重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二是树立青少年正确价值观,三是网络信息安全教育。通过现实发生的案例,分析青少年犯罪的起因、诱因;结合中华传统道德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同学们自觉自发的遵纪守法、树立正确价值观;引用网络安全法中部分规定,联系到同学们的日常生活,谈了谈如何在信息化时代做一名守法守规的网民。而有关前两个方面,倪律师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案例中一名大学生因为贪图钱财而触犯刑法,最终被判处死刑。该名大学生在考入大学之前可谓成绩优异,但其品行不佳,经常贬低、侮辱其他成绩不好的同学,喜欢炫耀自己的成绩和优点,有时为了达到目的还会向身边的人说谎话。结果在大学期间,自己成绩的优势一去不复返,为了让自己得到其他同学的认可,为了自己的面子,他想到了用金钱来得到同学们的关注,于是策划一起盗窃饭店的计划,结果在盗窃过程中时杀害了值班人员,从盗窃罪转化为严重的抢劫罪;然而案发后,他还若无其事的大肆挥霍违法所得,频繁的请同学们吃饭,不计成本的给自己喜欢的女孩送礼物,成为众人焦点的他,一时间风光无限。最后结局当然是血淋淋的教训,而带给社会的却是长久的反思。水滴穿石、积善成德,良好的道德操守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反过来,走向犯罪深渊这条不归路也是在一次次违反家规、校规,一次次违背道德、公德却不知悔改中逐步形成的。
倪律师强调,16周岁至25周岁之间是犯罪的高发期,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如此,有70%以上的犯罪多发生在这个阶段。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学习,能意识到自己可能的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摒弃不良恶习,从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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